建筑类专业资格证书主要有以下几类: ### 注册类证书 1. **注册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发证。一级建造师可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 **注册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个部委联合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二级造价工程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 3. **注册消防工程师**:由应急管理部与人事部发证,主要负责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4. **注册监理工程师**:发证机构为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实现。 5. **注册土木工程师**:分岩土专业、水利水电专业、港口航道专业,在土木工程的不同专业领域从事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6. **注册电气工程师**:分供配电专业和发输变电专业,负责建筑电气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 7.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三个专业,从事相应专业的设备设计、安装、调试等工作。 8. **注册建筑师**:分一级和二级建筑师,是建筑设计领域的重要证书,对建筑项目的设计、规划等工作负责。 9.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一级和二级结构师,主要负责建筑结构的设计和计算,确保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稳定。 ### 职称类证书 1. **助理工程师**:一般是刚进入建筑行业不久,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可评的初级职称。 2. **工程师**:是建筑行业的中级职称,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能独立承担工作。 3. **高级工程师**:为高级职称,代表着在建筑领域具有深厚的专业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常在技术创新、项目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 岗位类证书 1. **九大员证书**:包括劳务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资质员、安全员、造价员、测量员,是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的持证证书,由各省建设厅颁发。 2. **三类人员证书**:与安全许可证挂钩,包括企业负责人需考取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持建造师证书并担任项目经理的人)需考取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考取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技工类证书 1. **有操作证的人员**:如电工、起重、架子工、厂车、焊工等,可在劳动部门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不作为上岗证使用,但可证明技术水平。 2. **无操作证的人员**:如测量放线工、管道工、木工、砌筑工、防水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工种,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既可区分技术水平,也可作为上岗证使用。